桂建培 [2013]63号
各有关单位:
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13-2010)(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)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这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、理顺建设工程发承包活动各方权利义务、保障施工合同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、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和谐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。为帮助相关企业及时了解掌握2013版施工合同中的重点内容和相关疑难法律问题,我中心将于9月下旬在南宁市举办“2013年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宣贯班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(一)各建设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招标代理、工程造价、咨询评估、项目管理等机构相关人员;
(二)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投资决策、项目开发、项目管理的人员。
(三)2013年12月底前注册到期且自愿参加继续教育的二级建造师。
二、培训内容
(一)《合同法》基础知识;
(二)第三版工程量清单;
(三)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修订背景、适用范围及意义;
(四)新旧版本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主要差异的解读;
(五)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的结构及条款内容;
(六)2013版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应注意的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等。
三、报名程序
即日起至8月31日止,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站(http://www.gxcic.net/gxzczx/),点击网页右侧的“管理系统”下的“继续教育网上报名”,再点击“2013年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宣贯班”进入,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,并下载、打印报名表,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认可后,于现场报到时送交会务人员。
四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培训时间:2013年9月下旬;培训地点:南宁市,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培训费用
培训收取会务费550元/人(含教材资料费、培训费),外地学员住宿可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六、其它事项
(一)本期培训班由我中心负责,广西建设教育协会协助做好培训班会务工作,学员参加本次培训可计入二级建造师(选修课)继续教育60个学时;
(二)培训期间需安排住宿、就餐的学员,请在报名表“是否安排住宿”、“是否需安排就餐”栏内注明;
(三)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,联系电话:0771-5535077;广西建设教育协会联系人:李洁华,联系电话:0771-2551522。
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
2013年8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