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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》、》、《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和《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》的通知
2007-04-16 11:40

国人部发[2005]56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事厅(局)、建设厅(建委、规委)、环保局(厅)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,总政干部部、总后基建营房部门 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中央管理的企业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和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》有关规定 , 我们制定了勘察设计行业《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》、《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和《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》 , 现印发给你们 , 请遵照执行。

  附表

  1. 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

  2. 环保专业工程设计项目规模表

  3.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

  二OO五年七月十三日